轉知: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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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 教務主任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04-24 17:05:14  點閱:460


一、報名日期為109年4月10至5月8日,考試日期為109年8月8日,請貴校師生把握報名日期,踴躍參與認證考試,19歲以下學生免報名費,教師通過認證者補助其報名費。

二、獎勵辦法:

(一)現職教師:依據彰化縣本土語言(閩客原)語言能力認證奬勵原則,通過閩南語語中高級或高級認證(B2C1等級),嘉獎乙次;通過專業級認證(C2等級),嘉獎兩次。

(二)教師(含代理代課):通過閩南語認證等級B2C1等級以上者、客家語語言中高級,認證當次考試報名費全額補助。同一級認證考試獎勵或補助以乙次為限。

(三)國中小學生:通過語言能力認證A1級或以上者每人發給300元禮券。同一級認證考試獎勵及禮券以乙次為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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